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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2-26 19:10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194| 评论: 0
我公司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,对包装外观已经申请专利,请广大消费者认准宇新品牌的外包装,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“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”和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:“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实施其专利,即侵犯专利权。”,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本律师已收集相关侵权证据,并视事态发展,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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